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白砂糖自动装包码垛系统项目A标:包装间白糖全自动装包码垛系统招标文件更改

作者: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8/3 15:58:10    来源:    点击数:6694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白砂糖自动装包码垛系统项目A标:包装间白糖全自动装包码垛系统(项目编号:GXZF-2021011ZB)招标文件更改通知(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白砂糖自动装包码垛系统项目A标:包装间白糖全自动装包码垛系统

项目编号:GXZF-2021011ZB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二、更改信息

更改事项:招标文件

更改内容:

  • 交付期统一更改为: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具备投入正常使用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统一更改为: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捌仟零肆拾叁元陆角捌分                    (¥:3298043.68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统一更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家或者厂家的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人具备安装调试本次采购设备的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的上岗证。

3.3、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至少在制糖行业有过1台速度>550包/小时的全自动包装机成功投产业绩,提供速度>550包/小时的全自动包装机销售合同清晰复印件或者速度>550包/小时的全自动包装机设备验收单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有使用单位公章)。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统一更改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投标文件的组成第5)款“资格审查部分”增加⑩点:“⑩、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中的“维修和安装、调试能力要求”中的“维修和”三字。

七、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中的“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中的“(如有)”二字。

 

 

 

八、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项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统一更改为: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5

技术部分:35分   

投标报价:5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1)

商务评分标准(15分)

①、业绩分

(3分)

投标人2016年以来有1个制糖行业业绩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自动装包码垛设备销售合同清晰复印件或者自动装包码垛设备验收单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有使用单位公章),复印件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时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类似业绩定义: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类似自动装包码垛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要求额定装包速度>550包/小时

②、付款方式

(2分)

付款方式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差异方案,并在商务表列出,优于招标人付款方式得2分,满足招标人付款方式得1分,不满足招标人付款方式得0分。

③、交付期

(满分3分)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付期,得1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缩短10天(含)交付期的加1分;在缩短10天(含)交付期的基础上,每缩短1天加0.1分,按比例加分,最高加2分。

不满足招标文件的,酌情扣分,直至扣完3分为止。

④、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1分)

投标人制造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不同时具备的得0分。

注:附有效证书复印件。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分(6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对比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配备人员的岗位、数量、证书、主要经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等):

一档(4.1~6):配备人员的岗位、数量、证书、主要经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等优良的;

二档(2.1~4):配备人员的岗位、数量、证书、主要经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等一般的;

三档(0~2):配备人员的岗位、数量、证书、主要经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等较差的。

2.2.2

(2)

技术评分标准(35分)

①、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13分)

关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重点考虑:设备异物控制;设备结构简单、长期维护简易及维护成本低,备品备件及消耗品采购渠道多,采购时间短;提供的全自动称重包装系统、全自动输送检测整形系统、码垛系统、自动包装码垛一站式集成控制系统、配套的控制及仪表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管材、电气、电缆方案;设备有无实际应用客户案例证明;一般技术参数按好、合理、可行、不可行进行对比性评判:

一档(8.1-13):性能优、方案好,设备品牌型号或制造商有多个国内相关设备成功使用和得到用户好评的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档(4.1-8):性能良、方案合理,设备品牌型号或制造商有多个国内相关设备成功使用和得到用户好评的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档(1-4):性能合格、方案可行,无成功使用案例;

四档(0):性能不合格,方案不可行。

②、设备安装调试体系可行性及安全性

(9分)

审查投标文件适合项目实际、安全、有针对性的安装调试体系(包括从进场安装至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档(6.1-9):安装调试体系详细,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当。

二档(3.1-6):安装调试体系较完整,安全保证措施基本较合理。

三档(0-3):安装调试体系不完整,安全保证措施基本不合理。

③、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7分)

审查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方案体系、培训计划、故障响应、巡检、备品备件等的响应程度:

一档(5.1-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体系完善,培训计划详尽,故障响应时间短,有设备巡检承诺,备品备件供应充裕。

二档(2.1-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体系较完善,培训计划合理,故障响应时间一般,有设备巡检承诺,有备品备件供应。

三档(0-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体系一般或较差,有培训计划,故障响应时间长,有设备巡检承诺,有备品备件供应。

④、施工组织设计(6分)

审查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纲审查内容:主要施工安装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工艺先进、方法科学;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劳动力计划是否安排合理,满足施工安装需要;安全文明施工安装的措施是否制度健全、有针对性。

一档(4.1-6):施工组织设计优秀。

二档(2.1-4):施工组织设计良好。

三档(0-2):施工组织设计一般。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有效报价范围

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时,投标将被否决。

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不通过价格评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并不得以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报价扰乱招标工作,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或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否则投标无效。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包括原料成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出厂价证明原件及设备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以供确认;并且同时提供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

评分方法

价格分计算公式

(1)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以进入详评的最低评标价为50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元)

某投标人价格分 =                            ×50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元)

 

(百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评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评价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评分

九、付款方式统一更改为:

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人员进场开始安装后,支付合同款的10%。

3)项目正常运行满30天且达到合同约定技术指标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设备流程布置图、零配件图、设备基础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一式二份),支付合同款的30%。卖方在收到该笔款项7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款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

4)2021/2022年榨季结束,项目设备无质量问题,如需要结算审计的,通过结算审计后,双方按结算审定价进行结算,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1. 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扣除质保金情形的,则无息支付完毕。

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中标注的第(1)点统一更改为:(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请按第三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提供。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更改为: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统一更改为: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层1902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统一更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层。

 

 

原发布的更改通知(一)、更改通知(二)涉及的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本次更改通知不一致的,统一按本次更改通知的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凡涉及到以上条款均做相应修改,其余不变,统一按以上更改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1年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