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主城区泵站值守和巡查项目(第一期)(GXZF-BH-2023058FJ)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24 17:31:09    来源:    点击数:1816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主城区泵站值守和巡查项目(第一期)(GXZF-BH-2023058FJ)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市主城区泵站值守和巡查项目(第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晨座7楼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 28 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F-BH-2023058FJ

项目名称:北海市主城区泵站值守和巡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零贰佰柒拾陆元整(¥360276.00)。

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对北海市区内44个污水泵站提供值守和巡查服务;负责做好泵站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及养护工作,并保护好泵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清理格栅垃圾并外运,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泵站值守运管有关的临时工作,确保泵站的正常运行。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2 25 2023年12 27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晨座7楼A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谈判文件邮购。

4.采购文件工本费:25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  28 10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晨座8楼A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  28 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晨座8楼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须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谈判供应商承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对其谈判最终报价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对谈判供应商的其它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谈判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

4)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谈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北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

   址:北部湾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李明    电话:0779-2076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钟剑萍     电话:0779-396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话:0779-3969099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 24 

 

 

 

 

 

 

 

 

北海市主城区泵站值守和巡查项目(第一期)(GXZF-BH-2023058FJ)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 —— 技术部分

1. 主要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对北海市区内44个污水泵站提供值守和巡查服务;负责做好泵站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及养护工作,并保护好泵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清理格栅垃圾并外运,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泵站值守运管有关的临时工作,确保泵站的正常运行

2.服务相关要求:

2.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技术标准提供服务。

2.2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必须保证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

2.3有人值守泵站(共12个)要求每个泵站至少安排2人;无人值守泵站(共32个)按东中西分三组人员巡查,每组至少安排3人,值守运管期间,须建立泵站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联络协调程序,配备足以胜任泵站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4值守运管期间,对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日常人身安全、职业健康、卫生保健和环境保护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2.5在值守运管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完成采购人交办与泵站值守运管有关的临时工作;做好泵站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及养护工作,并保护好泵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2.6在值守运管期间,须做好相关的生产运行记录,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隐患记录、交接班记录、来访登记表等必须由供应商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整移交给采购人;还须妥善保存采购人和有关方的来往信件、书面通知等文件,以供检查、追溯和总结。

2.7在值守运管期间,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泵站设备,严格按照北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操作,熟练掌握开启、关闭泵机等基本操作,确保泵站正常运行,保证人身安全。

2.8值守运管期间,不得无故停运泵站。泵站发生设备故障或停电等,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并主动配合设备维修工作,做好对设备维修过程的跟踪及修复后的核实确认工作。

2.9值守运管期间,不得随意接纳未经采购人同意接纳的污水进入泵站,须随时观察泵坑水位,确保污水在进水量未超过设计流量的情况下正常输送,不造成外排。

2.10值守运管期间,泵站运行所产生的电费、自来水费及设备维修费由采购人支付。但成交供应商要经常自检自查,不准私自接电、接水供第三方使用,认真做好泵站的节能降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2.11值守运管期间,负责泵站内安全,应拒绝除采购人或采购人同意以外任何人进入泵站现场,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台、防汛等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并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突发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

2.12值守运管期间,不得利用泵站的房屋、院落进行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在泵站内从事扑克、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收留未成年人或与工作无关的成年人在泵站玩耍、留宿;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停放外来车辆或物品。

2.13值守运管期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清洗工作,保证外观整洁;保持室内外地面平整、整洁,过道通畅,及泵站内绿化养护;院内、屋内禁止摆放、堆积与工作无关的设备及各种杂物。

2.14值守运管期间,必须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日常用品、耗品和工具;泵站门锁、卫生间水龙头、简单的生活照明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2.15值守运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二部分 —— 商务部分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完成终验。服务开始时间: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人的要求进场开展工作

2.服务地点:北海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人员要求:有人值守泵站(共12个)要求每个泵站至少安排2人;无人值守泵站(共32个)按东中西分三组人员巡查,每组至少安排3人。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操作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巡查组必须配备有两个以上(含)的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固定值守泵站值守人员必须具备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详细名册,并附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等。

4.售后服务要求: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合同履约期间,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响应,如远程无法解决,需在2小时内指派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到达指定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须保证采购人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5.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日历日内。

6.报价要求:

6.1报价要求:本项目的谈判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合同所有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工人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管护工具、售后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检验费、保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成本和费用的总和。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给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