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BHZC2025-C3-990306-GXZF)
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北海市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ZC2025-C3-990306-GXZF
2.项目名称:北海市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1860000.00),服务期2年,每年预算金额为¥930000.00。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为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项目,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1860000.00),每年为93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①提供北海市城区内的13个就业驿站(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提供的就业驿站选址为准)的运行管理服务; ②就业驿站基本功能至少包括: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招工招聘服务、就业推荐服务、零工帮扶服务、重点区域就业帮扶、劳动维权服务、职业规划服务、劳务协作服务、用工调查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劳务品牌及法律援助等服务等;③运行管理部门至少配备6名(含)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供需匹配对接、信息发布、业务培训、项目执行、活动策划、技术维护、宣传、客服等事务; 每个就业驿站至少配备1名(含)以上工作人员,确保就业驿站正常运转、办理求职招聘登记、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2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0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采用本国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推广使用绿色包装;采购绿色建材等。(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5)支持创新发展: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助查询。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uangxizf.cn/)。
5.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79&articleId=pSO9fZ16UrkQX4GkrKyqiA==&utm=luban.luban-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2e18f760d69611ed8f2cc9701088ccbf)(广西政府采购网)或(现场办理:https://www.gxca.com.cn/detail/detail?articleId=1546808615271264258&classifyId=1546335737551556610&pid=1546335679795990530(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6.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北海市西南大道509号人才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兆祥
项目联系方式: 0779-3237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项目联系人: 钟剑萍
项目联系方式:0779-3969099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BHZC2025-C3-990306-GXZF)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远程异地评标)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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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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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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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参数及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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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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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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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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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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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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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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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2年,每周对外服务时间6天,每天对外服务时间7小时(含)以上。
2.服务场地:我市城区内的13个就业驿站(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提供的就业驿站地址为准)。
3.人员配备:
3.1 运行管理部门配备6名(含)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供需匹配对接、信息发布、业务培训、项目执行、活动策划、技术维护、宣传、客服等事务;
3.2 每个就业驿站配备1名(含)以上工作人员,确保就业驿站正常运转、办理求职招聘登记、提供各项就业服务。
4.功能设置:
4.1就业咨询服务
综合利用就业驿站的政策宣传栏、电子信息屏和北海人社官方网站、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信息,“点对点”推送就业政策到企业和务工人员。
4.2招工招聘服务
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用工信息发布、员工招聘、求职者信息“点对点”精准推送等服务。对于缺工多、用工急的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场招聘活动。
4.3就业推荐服务
对登记求职的各类务工人员提供3次以上就业岗位推荐服务,“点对点”将就业岗位信息推送到求职人员。
4.4零工帮扶服务
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
4.5 重点区域就业帮扶
按月根据人社部门摸底就业驿站附近重点监控社区、乡镇未就业人员信息,并及时推荐工作,帮扶就业。
4.6劳动维权服务
协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调解机构开展维权指导、争议调解等服务。
4.7职业规划服务
为求职者、职业人士提供测评、就业指导、简历优化、模拟面试、专家问答等服务。
4.8劳务协作服务
为劳务人员与企业、中介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
4.9用工调查服务
动态收集更新驿站附近基层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对求职人数、招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分析。
4.10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劳务品牌、法律援助等服务。
4.11根据人社部门要求承担其他适当的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5.设备配备:配备饮水机、洽谈桌椅、遮阳伞、电脑、用工宣传栏、求职电话等办公设备。
★根据功能设置的要求,提供配套设备清单及就业驿站服务场景效果图(含外部正面、侧面效果图)。
6.服务要求:
6.1利用就业驿站的政策宣传栏、电子信息屏和北海人社官方网站、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点对点”推送就业政策到企业和务工人员。每个驿站每年线上线下推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资料不少于3000份。
6.2每个驿站每年登记用人单位(用工主体)信息200家(含)以上,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广西就业、北海人才网、就业在线等平台联网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及用工信息3000条以上,岗位信息市级归集、多点联动、统一发布;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分类登记企业用工动态数据,及时录入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
6.3每个驿站每年登记务工人员(零工人员)信息1000人次(含)以上;建立务工人员台账,及时录入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提供在线匹配对接、应聘报名、结果确认等“一网通办”服务。
6.4动态收集更新驿站范围内零工人员信息,每个驿站每年收集不少于500个零工求职人员信息,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按月报送重点社区人员摸底情况、帮扶情况。
6.5编制就业驿站名录,名录信息具体包括:就业驿站名称、运营性质、详细地址、主要招聘工种和招聘人数等。
6.6对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对求职人数、招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并形成月度统计报表、季度形势分析报告、年度发展报告;对就业驿站的运营情况形成月度、季度及年度报告。
6.7在开展运行管理期间,对使用就业驿站的信息发布系统(含LED显示屏、控制主机、物联网卡等) 要负责保管和维护,因不适当使用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要负责维修修缮及相关赔偿费用。
6.8每个季度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在北海市及广西区主流媒体或人社部门指定的相关媒体开展一次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就业驿站相关服务及职能。
7.项目验收:
按每年一个周期对就业驿站委托运营机构进行考核,考核标准逐年制定,实行100分制。
★提供就业驿站运行管理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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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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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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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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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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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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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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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2年,每周对外服务时间为6天,每天对外服务时间为7小时(含)以上;
2.服务地点:北海市城区内的13个就业驿站(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提供的就业驿站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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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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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服务费、人工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配套设备的货款;
(2)运输(含保险)、设备采购及安装、 调试、验收、印刷、广告宣传、利润、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策划、宣传、合同履行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4)完成本项目采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成本及费用的总和,除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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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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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运营服务项目过程和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相关条例中的保密规定对采购人(含采购人相关单位〉的工作和成果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资料。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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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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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及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措施等信息,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相关条例中的保密规定进行使用。如出现业务数据、涉密数据泄漏,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并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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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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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
2.服务内容完成进度过半,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服务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以上支付须待支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且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局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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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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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期: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服务标准:
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存在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无标准的,按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执行。
3.服务响应要求:
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立即响应,在≤1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其他要求:
(1)成交后,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或不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2)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技术服务指标均需达到要求,确保服务质量;若未经采购人同意随便更改采购人要求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指定项目,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所投入的人员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不能随便变动。
(4)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响应服务所涉及内容的不如实说明,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5)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导致财产或人身伤害,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6)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与为本项目投入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依法为其购买的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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