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劳务服务(GXZF-BH-2025031FG)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F-BH-2025031FG
2.项目名称: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劳务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00),包含人员费和管理费。其中人员费报价时不得低于13770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劳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11名劳务人员,包括航标工兼叉车工1人、航标工兼吊车工2人、航标工兼电焊工1人、航标工兼业务辅助7人;要求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内容,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丰富经验,能熟练的开展航标巡检、航标维护与保养、应急反应、航标设置、辖区航标值班、防台、搜救及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胜任采购人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按国家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与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为其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并进行相关的管理,提供相关的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 月3 日至2025年6 月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方式: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09点00 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8时00分至9时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8楼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uangxizf.cn/);
3.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
4.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金(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地 址:广西北海市贵州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9-3088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396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3969099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日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劳务服务(GXZF-BH-2025031FG)招标公告附件
(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包含: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11名劳务人员,包括航标工兼叉车工1人、航标工兼吊车工2人、航标工兼电焊工1人、航标工兼业务辅助7人。年龄要求:男 22 周岁及以上,女 22 周岁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要求:航标工兼叉车工 2 年及以上,航标工兼吊车工 1 年及以上,航标工兼电焊工 3 年及以上,航标工兼业务辅助 3 年及以上。
1.1劳务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内容,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丰富经验,能熟练的开展航标巡检、航标维护与保养、应急反应、航标设置、辖区航标值班、防台、搜救等工作及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胜任采购人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按国家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
1.2中标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劳务人员,为中标供应商员工,由中标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1.3劳务人员工作的地点为采购人工作管辖范围,具体工作安排由采购人负责调配。
2.服务要求:
2.1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劳务人员的详细名册报采购人备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岗位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中标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的合同书复印件等。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内,无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故与任何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更换其他人员上岗,如确需更换人员,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2.2本项目的劳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工作指挥与监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安全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按照采购人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3需定期派出管理人员,协助采购人对所有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称职或违规的劳务人员,更换后的劳务人员须具有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格,不得安排已在采购人有违规记录行为的人员重新上岗。
2.4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项目的劳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将复印件抄送给采购人,采购人与劳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其他任何合同关系。
2.5须为劳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中标供应商按月度缴纳其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中标供应商应为劳务人员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保险。
2.6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联系工伤保险部门以及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免责。
2.7须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应教导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描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劳务人员在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经济补偿、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任何纠纷或争议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如劳务人员向采购人索赔任何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或其它任何款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有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并负责及时消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害,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8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劳务人员应树立爱护公物意识,若因人员过失或故意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须承担责任并予等价或等额赔偿。劳务人员还应树立保密意识,若因人员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同样须承担责任并予以等价或等额赔偿。
2.9劳务人员若因病、伤、残、亡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更换补充者,其缺员由中标供应商及时补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因此造成的人员空缺,采购人可按照每缺员一人一天500元的标准,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2.10采购人如要求更换不胜任的劳务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后3天内安排更换,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中标供应商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任何一名劳务人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2.11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工作。劳务人员工作期间若存在问题需中标供应商协调解决,或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有问题需协调解决,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
2.12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薪酬。中标供应商与本项目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到采购人。
2.13如因中标供应商及劳务人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以及违规,或未能按质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工作任务,直接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经查证属实,中标供应商应按照1个月的购买服务费用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另行使用其他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14因中标供应商或本项目的劳务服务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失职以及违法违规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