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购买服务项目
(GXZF-BH-2025032FG)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6 月23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F-BH-2025032FG
2.项目名称: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购买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00),包含服务费及管理费,其中服务费报价时不得低于12440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购买服务一项,服务内容包括为采购人提供车间工作服务、后勤服务、业务辅助等;为确保相关工作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11名,其中车间工作服务不少于3人、后勤服务不少于3人、业务辅助不少于5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 日至2025年6月 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方式: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15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4 时30分至15时 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8楼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uangxizf.cn/);
3.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
4.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金(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地 址:广西北海市贵州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9-3088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396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3969099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2 日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航标处2025年7月-2026年6月购买服务项目
(GXZF-BH-2025032FG)招标公告附件
(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为采购人提供车间工作服务、后勤服务、业务辅助等,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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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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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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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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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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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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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叉运、吊运工作:叉运5吨沉块15块,3吨沉块50块,场内叉运226条锚链,叉运、吊运浮鼓370座并按类摆放。
2.备标150座,负责涂刷面漆及防污漆,并叉运至码头或装车。
3.抛丸除锈HF-2.4钢质灯架80套。
4.抛丸除锈机每周例行保养1次,每月清砂1次。特种设备(3台叉车、1台吊车)、牵引车2台、剪板机、冲剪机等每月例行保养一次。
5.电焊浮鼓灯架脚20套、浮鼓吊环40个,修补浮鼓尾筒20个。
6.制作安全水域标钢质望板1套(4个),应急装灯架5套,翻新浮鼓25套。
7.协助航标站出海切割锚链5次,协助吊装、抛设浮鼓20座。
8.对回收灯架、望板、电池箱等进行打磨、修焊、油漆,回收望板20块,电池箱25个,X型顶标20个。
9.做好浮鼓维修现场质量监督工作。
10.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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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年以上航标保养工作经验;
2.所投入人员中至少配备:持有金属焊接切割或相应证书的1人,持有流动式起重机或相应证书的1人,持有叉车操作或相应证书的1人;
3.身体健康,会游泳,不晕船、不晕标;
4.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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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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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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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开展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出入库、食堂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公务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行车记录等工作。公务车辆一年行驶里程约33937公里,使用次数约225次。
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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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体健康;
2.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所投入人员中至少配备:持有A2驾驶证证书1人,且有两年及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懂得基本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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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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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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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完成采购人管辖区域范围内1083座航标的巡检、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巡检记录等工作,每座航标的巡检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2.能够按照管理规定负责应急值班、节假日值班。
3.协助做好航标器材使用登记、统计、管理和使用跟踪工作。
4.完成仓库的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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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年以上航标保维护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会游泳,不晕船、不晕标;
3.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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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
2.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安全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加强对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培养、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3 为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工作质量,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11人,其中车间工作服务不少于3人、后勤服务不少于3人、业务辅助不少于5人,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求:
2.3.1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为中标供应商的员工,必须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中标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于2024年11月份至2025年4月份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
2.3.2 所有的技术岗位,必须做到按国家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所有的投入人员中至少配备:持有金属焊接切割或相应证书的1人,持有流动式起重机或相应证书的1人,持有叉车操作或相应证书的1人,持有A2驾驶证证书的1人。要求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复印,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
2.4 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其工资、公积金及相关补贴、劳保待遇等须参照北海市同等条件的岗位按时、足额发放,须按月度为投入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将具体落实情况以表格形式列明,并交采购人备案。
2.5 须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2.5.1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经济补偿、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任何纠纷或争议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5.2 投入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联系工伤保险部门以及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免责。中标供应商应为投入服务人员购买商业最低限额60 万元/年人身意外保险。
2.5.3 如中标供应商投入的服务人员向采购人索赔任何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或其它任何款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有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并负责及时消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害,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6 中标供应商必须重视并加强对所有的投入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6.1 应教育服务人员树立爱护公物意识,若因服务人员过失或故意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予等价或等额赔偿。应教育服务人员树立保密意识,若因服务人员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同样须承担责任并予以等价或等额赔偿。
2.6.2 如因中标供应商及服务人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以及违规,或未能按质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工作任务,直接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经查证属实,中标供应商应按照1个月的服务费用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另行使用其他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6.3 因中标供应商或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失职以及违法违规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2.6.4 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已投入的服务人员。
(1)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已投入的相关服务人员,否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
(2)服务人员若因病、伤、残、亡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更换补充者,其缺员由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补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因此造成的服务人员空缺,采购人将按照每缺员一人一天500元的标准,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3)采购人如要求更换不胜任的服务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后3天内安排更换,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中标供应商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任何一名服务人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4)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称职或违规的服务人员,更换后的服务人员须具有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格,不得安排已在采购人有违规记录行为的服务人员重新上岗。
2.7中标供应商与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到采购人。
2.8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工作。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若有问题需中标供应商协调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